云南省昭阳区随着经济增长建设加激扩张,
农户原有的耕地不足1亩、也在逐年减少,城镇化与商业化不断争夺,好田地成为城镇用地的首选,因水源充足地势平阔,交通便益,可以满足自身发展与商业需求,城近人多,办事便利,可以减少人力物力财力,节少成本,繁荣集中管理、增加群众收入脱贫致富,创造税收,昭通市本来就是农业城市,处于低收入人群,基础薄弱、意识不强,由于政府对外招商盲目投入、圈地屯源成为资本家的地方,当地小微企业申报用地得不到地方政府重视,只能自行租用土地用于堆积物资,摆放设备,便于客户联系,参观、协商、购物,农户以此可以比种农业高的几倍收益,还免于劳动,顾而产生污染,毁坏农田行为,造成交通卫生,行政管理难等因素,更多是地方职能部门的懒政、玩忽职守,贪腐互利因素造成,有的打着国家扶贫,自身的权力乱作为,对执法恢复的耕地,没有种上庄稼,却被拥有公权和势力的人强行侵占买卖、种上钢筋混凝土,建设物流钢材市场用于非农化,虽然惩罚先前的行为人,在利益面前,再次遭到破坏侵占,既然合法,一手遮天,这才是耕地法无法实施根源所在以下就是昭通市昭阳区的事实
昭阳区龙泉办事处信访办在1639721610818回复,他们是经过认真调查,
拆除我的防盗围墙与电力设施是我违反了城乡规划法与土地法,说我不是本地村民,占着村民建设用地,改变了土地性质属违法,为了完成拆迁任务,流转以68000元每归并官坝60余亩耕地(其中包括我租用的经营场地)在内,出售给村民收取500元每平方米,所得款项是用于归并土地与建设基础设施及办理土地手续,根据群众反映求助,昭阳区自然资源局调查称:安置62户村民建房,毁坏的官坝十三组55亩56分耕地,平均每户占用耕地598.7平方米,是经龙泉办两委与官坝村民一事一议决定同意,
原2019年拆除官坝12组与13组的《官坝核桃厂》与《石庄生态园》大棚恢复耕地,及原2006年《昭通市和谐钢厂》以租代征非法占地案,2007年被执法恢复10.11.12.13组基本农田,2020年再次遭到破坏,并以30至50万不等出售给商业企业,
其余用于搭棚租用建设非农化发财,为什么当地人民群众用于脱贫致富发展却不行,同样都是企业,他们可以用,
我却不能《遭受损失与不公》昭阳区龙泉办事处党组成员与官坝领导及外商,他们只不过打着扶贫发展集体经济,提升人居环境,就可以不遵守国家土地法以及相关法律,
公然违反对抗中央国务院的耕地保护政策与土地法律,私自自治脱离人民群众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刑法、治安法、民法典》不顾,毁坏私人财产,蔑视党中央政权的存在,任意妄为,包庇袒护帮助他人祸害人民群众,自行买卖、流转以租代征建设非农化,不需要报批政府许可,权力大过中央国务院,还理直气气壮对我说:不服你到我上级去告,到最后还是我们说了算。我企业从2007年至今经营13年的场地,
他们要用地、才说我改变土地性质违法,
并煽动以租用土地无关的50余人逼迫我无条件搬走,叫职能部门对我单一执法,结案后又打着国家权力,
用机械与20余人破坏打砸我的私人财产,还称是拆危,置我损失停业,出售耕地是村民自愿,用2008年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与2020年土地法修改实施糊弄,《只管我、不管职能部门人员》的规定,相关法律明文规定是《不管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违反》,你们凭什么可以徇私舞弊、玩忽职守,串通一气,违法乱纪,无法无天,我反映到昭阳区职能部门,公安机关不予受理,龙泉派出所调查不归公安机关管,纪委监委没有任何处理回复,土管部门立案不查,申请政府部门复查与复议称不在职权范围不予受理,写信给区委、市委求助没有回应,不但解决问题,还制造问题,让公安机关找我,为此请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办事,核实查处,守责尽职,拆除违建,恢复耕地,追刑问责,维护法律与人民权益。
来源:新浪微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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