仪陇公安出重拳!
打掉1个地下流动赌博窝点!
抓赌行动,贵在神速。
国际新闻网(记者袁军)近日,仪陇县公安局马鞍派出所社区民警摸排到一起地下流动赌场线索,深入调查发现,组织者经常变换赌博场所,有时甚至几个小时一换,大大增加了侦查打击难度。掌握该情况后,专案组抓住时间、空间和关键人物脉络,“钉钉子”地展开侦查,很快便摸清了该流动赌场的核心人员、组织架构及活动规律,为成功收网奠定了前期准备。
惊心动魄的抓捕现场:
“3个出入口,6扇窗户,暗哨在内一共40人,大家一定要第一时间控制住暗哨,把住通道,绝不能放走一人……”抓捕指令下达后,马鞍片区联侦队雷霆出击,开启了惊心动魄的收网行动。臂盾破门、打掉暗哨、现场控制、固定证据……短短6分钟内,整个行动行云流水,一个近期活跃在马鞍镇周边的地下流动赌场被成功打掉,40名涉赌人员如数归案,现场扣押赌资20余万元。
据马鞍派出所唐刚所长介绍:犯罪嫌疑人肖某为牟取暴利,在马鞍镇周边开设以“打三公”为主的流动赌场,专门聘人从事抽成、望风、洗牌等服务,为吸引更多赌客参与其中,肖某以“赴局便发放200元现金”为彩头,渐渐地赌客越来越多,赌局越来越大,每日高额的抽头费已然刹不住她刀尖上舞动的人生,直至被抓那一刻才幡然醒悟。
目前,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以案释法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七十条之规定:以盈利为目的,为赌博提供条件的,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,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并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:以盈利为目的,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,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开设赌场的,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以罚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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